学生宿舍管理是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对建立并保持良好校风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以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都起着很重大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管理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坚持佩戴标志牌,无标志或标志牌与本人身份不符者,禁止进入学生宿舍。
(二)严格按照学校的编排住宿,禁止擅自改变编排或到其他宿舍混宿。
(三)男生或女生,未经学生工作处(下称学工处)批准,禁止进入异性学生宿舍。
(四)未经学工处批准,不允许带任何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五)上课期间,未经学工处批准,禁止在宿舍逗留或中途返回宿舍。
(六)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午休或晚休期间,禁止在宿舍区或宿舍内进行打牌、下棋、打球、弹唱等文娱活动;禁止大声叫喊或喧哗。
(七)讲卫生求整洁,每天轮值打扫宿舍,人人动手整理内务;不乱倒食物、垃圾、不随地乱吐痰,禁止往宿舍窗外周边乱扔杂物;讲文明,注意着装。
(八)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喝酒。
(九)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禁止私藏管制刀具、铁棒等凶器;禁止私藏及吸食毒品;禁止传阅淫秽书刊或传播淫秽音像制品等;禁止打人、骂人及聚众斗殴;禁止有敲诈勒索及偷盗行为;禁止以各种赌具及各种方式进行赌博活动。
(十)要节约水电,严格执行和遵守学校有关水电管理的制度。
(十一)禁止破坏消防安全设施及其它学校公物,严格执行和遵守学校有关公物管理的制度。
(十二)要时刻保持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钱、卡等;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禁止私接电源,禁止乱装乱用电器;禁止乱烧火及在宿舍点蜡烛;禁止坐在走廊栏栅上或在走廊栏栅在上摆放花盆、砖块等其他硬物;禁止翻越围墙。
(十三)要勇于劝止违反上述规范的行为;发现比较严重的情况,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和学工处的老师报告。
(十四)携带行李离开宿舍,要向宿舍管理员报告,未经同意,禁止带走行李。
室长由各寝室人员推选或班主任确定,其职责如下:
(一)督促本宿室同学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上课;安排每天的宿舍清洁、内务整理工作。
(二)督促本宿室同学遵守“宿舍区日常行为规范”;劝阻在本宿舍发生的违规行为;遇到比较严重的情况,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和学工处老师报告。
(三)对本宿室出现有同学未经批假而夜不归宿的情况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和班主任报告。
(四)积极配合学校宿舍管理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引导本宿室学生互相关心、团结互助,形成积极向上的宿舍风气。
(一)检查与指导
1、宿舍管理员(学工处指定),每天检查各宿舍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学工处。
2、班主任老师每周不少于二次,到相关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指导。
3、学校三级值周人员每天到学生宿舍巡检一次以上并作好记录。
4、学工处负责人及相关岗位干事,每周不少于两次,到学生宿舍巡检并作好记录。
5、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到学生宿舍巡检。
6、每月学工处组织学生会生活部进行一次宿舍内务大检查。
7、正常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事情需经请假允许。
(二)评价与奖惩
1、文明宿舍评定,每学期评定二次.。
(1)每天对各宿舍内务、清洁及遵守法纪的情况进行一次评价,评价标准详见附表(一)。
(2)每月对各宿舍进行管理达标评定一次,评定细则详见附表(二)。
(3)每学期评定文明宿舍一次,评定细则详见附表(二)。
2、优秀宿舍管理员评定,每学年一次;评定的具体细则见附表(二)。
3、奖惩
(1)对各天内务、清洁评价甚差的宿舍,公开通报批评。
(2)对各月管理不达标的宿舍,公开通报批评;有一个月不达标的相关班级不能评为当月文明班级和当学期先进班级。
(3)对违反宿舍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操行分;达到处分程度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4)每月通报表扬管理达标的宿舍。
(5)每学期表彰及奖励文明宿舍一次。
(6)每学年表彰及奖励优秀宿舍管理员。
广西物资学校
二0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