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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的通知
  • 2011-04-20 16:27:03
  • 作者:系统管理员
  • 阅读:11480 次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的通知

来 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作者:发布时间:2011-04-20 23:03  【 大 中 小 】


桂教职成〔201117

本文来自广西八桂职教网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化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改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各校可根据我厅制定的《2011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范围指南》(附件1),确定本校申报立项项目的名称,并按《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设计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申报项目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要建立市级教改项目立项、成果评优制度,并组织、指导学校进行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各校申报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并打印一式5份上报。已获有关部门立项、表彰或已实施结束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被我厅确定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2011年的教改项目。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区直学校直接将《立项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上报;市属学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统一上报。上报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务必于2011610日前报送至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电子文档请发送至JYXHZL2001@163.com)。 本文来自广西八桂职教网
三、项目评审
 为了确保立项项目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厅委托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成立专家评审组,对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批准确定立项的教改项目将于6月底公布。
 四、其他事项
201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立项的其他工作要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施细则》(试行)(详见桂教职成〔200341号)执行。有关文件、表格可在广西八桂职教频道网(http://www.ep12.com)下载。
 联系人:黄宗莲;联系电话:0771—565913213977175066;通讯地址: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邮编:530023;传真:0771—5613136

 附件:12011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范围指南
2.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11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申报项目汇总表

内容来自广西八桂职教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一一年四月七日广西八桂职教网


主题词: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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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14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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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2份) 内容来自广西八桂职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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