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摄像时间变更的通知?xml:namespace>
广西物资学校于4月2—9日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4月10、11日照常上班,各位同学如有事处理请4月10日后,正常上班时间再回校办理。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1、电子摄像时间推迟
原定于?xml:namespace>
2、电子摄像的意义
南华大学、江汉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已被正式录取函授学员必需参加电子摄像,电子摄像的照片用于办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毕业证的电子版将公布在教育部官方网站,供社会各界查询,从而打击假毕业证。未按时电子摄像的学员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
3、电子摄像核对信息
4、电子摄像的组织
电子摄像有专门规格及要求,统一由新华社新闻图片社负责全国大专以上学生的电子摄像。
5、北京物资学院的学生只需上交相关照片
由于北京物资学院地处北京,办证的程序与外省不同,只需按规定上交照片,由北京物资学院进行电子扫描,取得图像资料,所以无需在广西电子摄像。上交相片要求:2张两寸、4张一寸同一相底,天蓝色背景,穿深色衣服的彩色免冠相片,并在每张相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收费号”、“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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