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物资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物资学校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物资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物资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开设有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商务等十七个专业,在校生人数七千多人。另外与北京物资学院、中南大学、南华大学、广西财经学院等高等学校联合举办了大专、本科函授站,目前,函授生人数已达一千多人。同时,我校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广西唯一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物资学校
第二部分:广西物资学校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物���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物资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834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28.2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6049.4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6929.13万元减少879.71万元。主要是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财政回拨以往年度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
2.事业收入445.9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展函授成人教育收入以及学生住宿费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389.54万元增加56.38万元,主要当年非税收入增加。
3.其他收入232.9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租金收入,培训费收入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371.38万元减少138.4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来源不稳定,没有可比性。
4.上年结转和结余1618.97万元,主要为2017年度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8347.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067.85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7718.0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442.48万元增加2275.57万元,主要由于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较多,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校园日常运转费用,人员工资,单位负担的五险二金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0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5.80万元增加2.5万元,主要用于本校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7.4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83.71万元增加3.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195.37万元增加8.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保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279.4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物资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5.0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5154.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2310.51万元,增加31%。其中:基本支出2331.74万元,项目支出5133.35万元,
广西物资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318.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6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
1.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决算数为5663.6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02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1%,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校园日常运转费用,人员工资,单位负担的五险二金等。
2.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高等职业教育(项)决算数为984.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该笔资金主要用于校园教室、学生宿舍装修,校园线路改造以及软件购买。
3.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决算数为525.04元,该笔资金为财政追加资金,用于学生助学金以及奖学金发放,教研教改奖励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145.7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4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58.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87.4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物资学校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元。
我校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特此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校共组织对3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08.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3.41%。
1、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预算资金总额1000万元,占年初预算18.81%,当年执行支付98.49%,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校园排水系统与管网改造、图书馆建设、食堂设备改造、学生宿舍床架以及课桌椅的更换、学生宿舍改造装修、1号教学楼改造装修、校园线路整改、会计实训室建设、综合楼消防改造、网络升级、技能大赛承办等全方位办学能力提升的各类项目进行建设,极大完善了学校的软硬件办学条件。
2、2018年提前下达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042.14万元,占年初预算19.6%,当年执行进度100%,较好完成该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合作办学各项教学管理费用、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临时工全年工资、五险二金的缴纳等,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预算资金266.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2%,该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执行100%,完成较好,确保本年度教师队伍的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