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规定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规定及《广西物资学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校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经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李湘雯等10名同志为我校工作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1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物资学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大岭路75号广西物资学校,邮政编码:530007,人事处电话:0771—3212695,纪检监督电话:0771—3389409。
附件:广西物资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
广西物资学校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