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1〕43号),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请各部门广泛发动社会人士、教师、学生参与调查。
参与方式: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