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2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我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工作有关情况,现以网络问卷的形式开展本校依法治校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3年9月15日—10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全体教职工、全校学生及家长。
三、工作要求
(一)在职教职工全员填报;
(二)各系有序组织学生和积极发动学生家长填报,问卷填报总量不少于本系学生人数的15%。
(三)在填答调查问卷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调查问卷二维码
来源:学校办公室
文:陈思
编辑:钟臻珍
校对:陆培琪
审核:张文汶 李存 程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