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学生遭遇欺凌;有十分之一的学生遭受网络欺凌,而这种形式的欺凌正在上升。
面对校园欺凌中职生该怎么做?法律如何惩罚校园欺凌?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校园欺凌相关知识。
什么是校园欺凌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校园欺凌的表现
身体欺凌
这是最容易辨识的一种欺凌,是指肢体上的暴力,比如拳打脚踢、扇耳光、撕扯衣物等。除此之外,强夺财物、故意损毁他人物品也属于身体欺凌。
语言欺凌
语言欺凌指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谩骂、起侮辱性绰号、诋毁等行为。语言欺凌是伤害孩子的一把锐利的“软刀子”,这种暴力比起外表的伤痕来说更为严重和可怕,也更不容易被察觉。
社交欺凌
指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网络欺凌
指利用互联网侵犯被欺凌者的隐私、损害人格或名誉。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欺凌也越来越普遍。网络欺凌不仅会对孩子的精神造成伤害,而且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特性,使得欺凌事件的影响力比校园欺凌更大,对被欺凌的孩子影响也更深。
校园欺凌的危害
▶总体上,经常被欺凌的学生在学校感觉像局外人的可能性是常人的近三倍;
▶教育成果更差,缺课的可能性是常人的两倍多,由于心理压力和社交障碍,受害者可能无法集中精力学习,导致成绩下滑,也更有可能在初中毕业后脱离正规教育;
▶同时,欺凌可能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被欺凌的学生可能感到孤独、恐惧、焦虑等情绪,出现晚上睡不着觉、身体不自觉发抖等情况,严重的甚至会出现抑郁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等精神疾病。
发生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作为学生
我们可以尝试,以「NOT」的方式面对和处理欺凌事件
N(NO)
坚决地对欺凌行为说“不”。
O(OFF)
设法离开现场,走到安全的地方,使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停止。
T(TELL)
积极地寻求帮助,直到有人处理为止,如果需要心理援助,请及时与班主任或学校心理老师进行沟通。
▶作为家长
我们可以尝试,以「CARE」的方式面对和处理欺凌事件
C(CAIM)
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A(APPEASE)
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及时安抚,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R(RECEIVE)
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E(ENCOURAGE)
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鼓励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以及针对反校园欺凌的指导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021年1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
2016年11月30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推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强调重点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
如果你正在遭受校园欺凌
请不要陷入自我怀疑的漩涡!
请记住,霸凌行为就是错误的行为!
勇敢起来,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好自己!
当你发现校园欺凌现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举报电话:0771-3210332 0771-3210312
举报邮箱:Gxwzxgc@126.com
来源: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中心
图/文:黄少颖
编辑:杨建彬 邓思晓
校对:陆培琪
审核:周薇 唐金玉 李存